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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想到了自己的几个酒友,前几天休假聚会的时候,有一个胖子神神秘秘地说,自己被一个黑老大慧眼识珠,不日就要跟着兄弟们大干一票,狠狠赚上一笔。

假如运气好的话,别说后半辈子,下下个辈子都不愁。

羡慕又嫉妒的苏克雷,不由得灌下了几口劣质啤酒,犹犹豫豫地想着,自己要不要劝劝父母,把家里的房子抵押了,拿着钱也去找个中间人,引荐给黑帮势力,从此走上赚大钱的道路——

法律和道德,在生活的窘迫面前,连个屁都不如。

更何况,这里是哥谭,每一家每一户,三代之内数起来,蹲过拘留所的还少吗?

浑浊的酒精催生着他的欲望,但在面对胖子悄悄露出来的,别在后腰的冰凉枪柄时,苏克雷又吓了一跳,还是没说出口。

他就是这种软弱怕事的性格,钱是很想要,可是一旦有点风吹草动,他就又默默缩回了试探的触角。

记忆里,好几年前的、脸都快记不清楚的前女友,就说过以他的软骨头,不需要人家拿枪抵着,就是自己手里有武器而对方没有的情况下,都会举手投降。

他记得自己做的最“勇敢”的一件事,就是高中的时候,旁边嚣张跋扈的校霸,让自己把手里的三明治送给他,而苏克雷在对方发现之前,悄悄把里面的火腿吃了一片。

当然,事后被狠狠殴打了一顿。

不仅书包又丢进了水池里,那个三明治还被死死地扣在脑袋上,酱汁和面包糊了一脸。

那个时候的他,怎么会想到,自己辗转活到四十多,没有变成成功人士、没有迎娶娇妻也就算了,至今都还窝囊地住在父母的房子里。

想到回去又要面对火力不减当年的母亲,脾气暴躁又喜欢动手的父亲,苏克雷的脚步就像是回到了高中,把背包和湿透的书本捡了回来的时候,顶着水流前进。

不管怎么说,家虽然不够温暖,但对于他,却是唯一可以依赖生存的地方。

想到新闻报道里面,越来越多死状凄惨、不似人为的尸体,苏克雷恐惧地抖了抖,迎着寒风,勉力加快了步伐。

如果能够有一天,可以住到夜谷去,那该有多好啊……

他在心里默默期盼着的时候,却听见一道陌生的声音。

“请原谅,先生。我有些问题想要知道,能不能麻烦你?”

他听起来很有礼貌,但身处这样昏暗的环境中,又是从背后传来的声音,苏克雷不由得神经一颤:“……不、不要来找我!不是我害的你!我、我的肉也都不好吃,我已经三天没有洗澡了!求求你,放我离开!”

因为不知道自己是触动了哪一类“异种”,苏克雷只能胡乱说一通。

德斯蒙特不解地挑眉。一般来说,即使是以为受到了威胁,不是也该往抢劫方面想吗?

黑发青年意识到,真的如自己所想,这个世界不太对劲,“不用担心,先生,我不会做伤害你的事情。事实上,如果你转过身来,就能看见我和善的笑容了。”

“我不会转过去的!”他尖叫着,一副精神不稳定的模样,“你就是想骗我!我看过网上的报道,他们说,在晚上的小巷里,如果碰到叫自己的人,绝对不能回头!”

德斯蒙特:“……”

“他们有没有说,要是真的撞上了邪物,你也不应该搭话?”

苏克雷:“……”

他沉默了一会,惨叫声震破天际:“啊——!!”

看着眼前这个拔腿就跑、似乎爆发了二十年潜藏机能的男人,德斯蒙特吓了一跳,不由得后退半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