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2章 让督爷不敢在我们面前大小声
「坤哥万岁!」
「我们永远拥护坤哥的领导!」
大D已经语无伦次了。
然而在场的洪兴一众堂主们全都认为大D说出了他们的心声。
「三天的时间,几乎百分百的利润。」
「要是再来三天,那还得了?」
十三妹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支票。她是咬着牙硬挤出来的两千万银纸,本身其实并不看好这次投资行动。
然而十三妹到底是经营夜总会的,知道洪兴改组事关重大,若是真的能够成功,光是凭藉自己手中的夜总会,也会成为香江举足轻重的人物。
投资这个项目,是为了将来看想。
可真不是为了那点点的回报。
谁能想到,竟然收获了一个天大的惊喜!
两千万眨眼变成了三千八百万。
这下子钱包是彻底充盈了。
只不过十三妹又有些不足,要是放的时间再久一点,会不会更多?
得陇望蜀是人的本性。
「小妹不要贪得无厌了。」巴基美滋滋地看着手中的支票,天可怜见,他什麽时候见过这麽多钱?
巴基是老牌的洪兴堂主不假,但他没有赶上好时候。
洪兴十五个堂口当中,他是最穷的那个,原因自然是资格老,兄弟多,又在香港仔那个鬼地方,赚得不如其他地方多,花销却比其他人大。
要不是林枫崛起给了他一些赚钱的营生,巴基恐怕得在江湖上奋斗到死。
出来混社团,真不一定会赚钱,
当然巴基好歹也是洪兴的堂主,再不赚钱也比别人赚得多多了。
江湖上比他穷的比比皆是,比如赫赫有名的穷逼火屎,那位更倒霉,还是和兴盛的行动组组长呢。
巴基凑的钱不多,只有一千万港纸。
但是能够回收一千九百万,这已经是他最赚钱的一笔生意了!
巴基满足得很。
「有了这笔钱,我退休也够了吧?」
巴基暗暗地想。
他真的有了退休的打算。
洪兴的新时代像韭菜一样一茬一茬地冒出来,就他这位三朝元老还在位置。
前几天好互有靓妈丶信哥陪着。
结果人家两人爽快地跟着蒋天生一起退休了。
巴基孤单得很,也就是礼堂的六叔跟他是一辈了。
「且不忙着退休吧,等到洪兴改组,我就彻底退出来。」
「我也不去国外,老老实实地在香江做个愚公,是不是也不错的?」
巴基当即打定了主意。
「基哥说得不错!」陈耀认真道,「投资的事情很深奥,咱们都是些大老粗,玩不转这种高级别的玩意儿。」
「这里面水深着呢。」
「要不是枫哥拿咱们当作自己人,坑死你没商量。」
「咱们有钱了,不要去买什麽基金,哪怕你去买点物业或者买只概念股长期持有,都比买基金来得靠谱。」
十三妹笑问道:
「耀哥,基金的水深吗?」
「能淹死人啊!」陈耀毫不犹豫地回答道,「基金亏损的比比皆是,但是基金经理却永远不亏的。」
「这就跟开赌场一样,不管是赢家还是输家,都得给他们分红的。」
「所以呐,千万不要碰那玩意儿!」
十三妹若有所思。
「你们不要觉得投资简单,要是真简单,你们自己拿钱去小玩一把,就知道里面的深浅了。」
「枫哥的头脑是咱们比不上的。」
陈耀赶紧告诫众人。
穷人乍富,最不容易管住双手。
就像那些暴发户一般,恨不得把家产穿到自己的身上。
他们花钱没有节制,其实就是内心深处的一种补偿,等到这股消费的欲望过了之后,
自然就会追求更深层次的需求。
时间不一。
有的人几天或者几年,这种劲头就过了。
有的人就需要一辈子了。
所以才有三代之后方成贵族的说法。
斧头俊没有理会陈耀的说法,正呆呆地看着手中的支票,兀自还不敢相信:
「这就又赚了一千八百万?」
「什麽时候赚钱这麽容易了?」
斧头俊百思不得其解,他想得太入神了,以至于不自觉就说了出来。
回想起过往,斧头俊有太多的感叹。
新记是家天下,向家掌文,林家掌武。
像斧头俊这样的大佬,就在向林中求生存。
在新记赚钱哪里有这麽容易的?
只有那两家满足了,剩下的才能让他们这些堂主来分。
自己冒险去一趟骆驼的灵堂,新记地坐馆给自己的费用是一百万。
当然,这笔钱也是大钱。
可跟着林枫才多久啊,他就能独自拿出来两千万银纸了。
跟在新记的时候比,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。
压根就不在一个级别的。
「什麽时候赚钱也不容易啊。」王建军笑了笑,「跟着大佬走,赚钱就容易得很。」
两人的位置正挨在一起,是以他自然地接了话。
相比斧头俊,王建军就淡定多了。他比任何人都相信自家大佬的能力。
原本以为来到香江,顶多一个月赚两万一一这也是高工资,在老家来说,那是想都想不到的超高价!
没想到大佬直接给了他一个月二十万的柴水,甚至还提前预支。
王建军当时就决定死心塌地地给这大佬做事。
然后麽,一桩桩一件件,全都颠覆了他的认知。
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自己不但在香江拥有了太平山腰的豪宅,还拥有了想像不到的财富。
甚至他本人也得到了极大的尊重。
王建军得了这麽多的银纸,可不敢就这麽把钱汇回去,真的是怕吓倒老家的亲人。
只能每个月汇回去两万港纸老家的两万港纸还是非常顶花的,前两天家里来信,听说已经开始起大屋了。
这才让王建军稍微安慰一点点。
你说有人袭击林枫怎麽办?
王建军绝对毫不犹豫地干掉对方。
杀人麽,这事情又不是没有做过。
真要是干不掉对方,王建军决定一定要给林枫挡枪子儿。
不是他不惜命,而是他知道,林枫一定会好好地供养自己的家人。
男人麽,背井离乡出来为的什麽?
还不是为了自家人过得好一点吗?
该狠的时候,就一定要狠一些。
聚义堂闹哄哄的,靓坤也不恼,由得他们去闹呗。
他又不是蒋天生,讲究个威严。
靓坤不在乎那东西。社团的人尊敬他,是因为他能够庇护他们,能够罩得住。
由着众人闹了一会儿,靓坤这才笑呵呵地问大D:
「大D,你现在心情好多了吧?」
「坤哥,我好得太多了!」大D嘴巴都快咧开了。
「那就好!」靓坤拍拍手,众人全都安静下来。
「咱们洪兴的规矩很简单,只要兄弟们真心给阿公做事情,阿公不会亏待你们的。」
「这话,我说的!」
众人大声地欢呼。
有这样奖赏分明的社团,是福气啊!
靓坤说道:
「好了,这是一笔横财,接下来才是细水长流的买卖。」
「小富!」
李富起身对众人道,
「咱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很多,首要的一点。」
「便利店!」
「宾尼已经在老家渔村拍下大仓库,老家生产的产品已经源源不断地往渔村运来。」
「我们要抓紧时间建立便利店。」
「现在正是好时机。」
众人都若有所思。
「我知道各位大佬想问,一个便利店而已,至于这麽紧迫吗?」
大D刚要点头,硬生生地忍不住了。
这要是点头附和,那岂不是说自己就是那个心里有疑问的人吗?
山鸡替他问了,
「富哥,我是大老粗,真心不懂这种事情,咱们真的需要这麽急迫吗?」
山鸡一开口,大D赶紧道,
「对呀,对呀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