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一章(1 / 2)

林珩 来自远方 8621 字 2023-11-30

楚煜在行军途中放飞信鸟,其后日夜兼程,与林珩同一日抵达炉城。

火光照亮骑士身上的红甲,马蹄声犹如奔雷。

认出来的是越军,晋军虚惊一场,暂时解除防御,只是仍没有放松警惕。

两国虽为盟友,却非亲密无间。

天下群雄并起,背盟之事比比皆是。纵然是利益一致的盟友,依旧不会托付信任,彼此间始终有所防备。

晋军加强巡逻,巡营的甲士增多一倍。营内燃起更多火光,大量的火把擦在地上,明光覆盖整座营盘。

越军自禹州城出发,一路上鞍马劳顿。抵达目的地后,立即组织扎下营盘,准备抓紧时间歇息。

越军扎营时颇有讲究,选定的位置和晋营相对,确保能看到对面的营门,距离恰到好处。

营盘刚刚扎下,营内点燃篝火,楚煜没有进入大帐,而是再次登上伞车,长驱直入前往晋军大营。

林珩早有预料,提前在营门前等候。

见到穿过黑暗的伞车,他轻击车栏,驾车的车奴挥动缰绳,玄车车轮滚动向前,正面迎了上去。

两人身旁不见氏族,各有数十名甲士护卫。

田齐好奇想要跟随,被斗圩和斗墙拦住。

“公子,越侯连夜过营必有要事,不宜打扰。”斗圩道。

“阿珩说要会一人,原来是越侯。”经过忠仆提醒,田齐想起林珩之前透出的话锋,不禁恍然大悟。

他没有继续向前,驻足原地眺望营外。看到行驶的越国战车,望见在暗夜中闪烁的金伞,成功被晃了一下眼。

“越人好奢华,诚不欺我。”

感叹声落地,就见玄车迎了上去。

车上人短暂碰面,随即调转方向,一并驶向营内。

六马引车,诸侯礼制。

身披玄色的是晋君,绯红如火的是越侯。

两人的车驾连镳并轸,一同穿过营门。晋甲和越甲护卫左右,皆是全副武装,各自摆出仪仗。

晋骑和越骑互相打量,评估对方的战斗力,心中都有忌惮。

晋骑的强弩所向披靡,在诸侯间独一无一。魏人仿造其形却未得精髓,造不出一样的强弩,只能制出小弩,威力不及五成。越骑背负强弓,弓身和弓弦材料千挑万选,临战万箭齐发,以擅射闻名的俞国也难以匹敌。

车驾穿过大营,道路两旁竖起火把,并有甲士持长戟对立。

车轮压过地面,火光照亮车身,车上的雕刻浮现金光。玄鸟振翅,於菟咆哮,在焰光下凶狠嗜血,气势骇人。

穿过几排帐篷,道路尽头就是大帐。

车驾在帐前停住,林珩和楚煜先后走下车辕。甲士停在战车后,侍人也被留在帐外,非召不得入内。

帐帘掀起又落下,隔绝山间的夜风。

帐内立有数盏铜灯,半数火光微弱,使光线稍显昏暗。

地面铺开兽皮

(),两层叠加(),隔绝夜间潮气。

一张屏风落地摆放,矮榻设在屏风后,被挡得严严实实。

信鸟被声音吵醒,瞧见走进帐内的楚煜,立即发出欢快的鸣叫,振翅飞离木架,稳稳落在他的肩头,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脸颊。

信鸟由猛禽驯化,难得如此亲人。

林珩见状挑了下眉,先一步走到屏风前,抬臂邀楚煜落座。

“君侯,请。”

楚煜顺势走上前,振袖坐到林珩对面。

信鸟从他肩头飞起,没有落回架上,而是飞向帐帘,分明是想要出去。

“应为捕食。”楚煜深谙信鸟的习性,出言为林珩解惑。

林珩点点头,召唤帐外侍人:“来人。”

声音传出片刻,帐帘即被掀起。信鸟从空隙飞走,眨眼不见踪影。马桂的身影出现在帐前,俯身听候命令。

“茶汤,糕点。”

“诺。”

马桂听命退下,不多时再次现身,身后跟着两名侍人,一人送上茶汤,另一人提着食盒。

茶汤装在壶中,注入杯盏时仍冒出热气。

食盒共有三层,逐层打开,糕点多达九种。还有两盘肉干,一盘加入蜂蜜,更合越人的口味。

一切安排妥当,马桂和侍人俯身行礼,倒退着离开大帐。

三人离开后,楚煜提起茶盏,侧眸看一眼落下的帐帘,嘴角噙笑转向林珩:“在上京时,君侯身边常随两婢,如今倒不曾见。”

林珩正饮下一口茶汤,闻言神情不变,慢悠悠咽下茶汤才开口:“我竟不知君侯这般观察入微。”

“煜仰慕君侯,自是时时关切。”楚煜笑意盈盈,不见半分尴尬。

“哦?”林珩转动茶盏,抬眸看向他,神情淡然,明摆着不信。在上京时,楚煜顶多是看在国太夫人的面子上对他有所关照。至于其他,未免太不可信。

楚煜收起笑容,双眼凝视林珩,瞳孔中映出他的影子,语气无比认真:“我与君侯结识于少时,见君侯智慧英毅,横折强敌,钦佩不已,心生仰慕之意。”

以楚煜的为人,剖析内心殊为罕见。

林珩手中托着茶盏,透过袅袅热气看向他,纵然早就熟悉,仍不免为艳光所慑。

绯衣乌发,眸光潋滟。

眼角晕染微红,在灯下恍如一尊玉人,瑰质无双,秾丽绝色。

楚煜凝视林珩,静静等待他的回答,不容对方含糊。

过于艳丽的外表具有极大的迷惑性。

他年少时就懂得发挥长处,利用外表隐藏真实的性情。即便是在危机四伏的上京城,他一样能如鱼得水。偶尔展露锋芒,不过是锦上添花,斩断纠缠和刺探。

世人闻其盛名,知其美貌,却少知他蛮横霸道,为达目的不择手段。

他愿意向林珩坦言,非是给予选择,实是当面表明态度。

他想要的从不曾失手,区别仅在于早晚。

() 巧合的是,林珩的想法也是一样。